一、招标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单证年度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编号:AEONLIFE–2025–027-CWB)已由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单证年度供应商招标项目
2.2项目背景:为保障我司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需定期对我司信息系统开展渗透测试、代码审计、APP隐私保护测评、漏洞扫描等安全服务,以发现信息系统存在的漏洞,并及时修复。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选定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实施单证年度供应商招标项目。
2.4项目需求
2.4.1 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合法经营资质(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等);
2)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和ISO14001。
3)具备保密协议签署能力,确保客户信息安全。
4)至少有一家保险公司总部合作经验。
5)AI文件归百年所有。
2.4.2技术能力
1)支持高精度印刷(如防伪印刷、二维码/条形码技术)
2)具备数字化印刷和传统印刷的灵活切换能力。
3)可提供样稿确认、打样服务,确保纸张、颜色、版式、工艺等准确。
2.4.3 印刷品需求范围
1)印刷类型 :有价单证和非有价单证印刷品,如保单、条款、宣传折页等。
2)特殊要求,具备防伪技术,如水印,荧光油墨、防伪码等,支持可变数据印刷,敏感信息印刷需全程加密等。
2.4.4 质量要求
1)纸张材质要求明确克重、品牌(如70克双胶纸,150克铜板纸等),印刷精度要求文字清晰无色差,套印误差≤0.1mm,装订工艺如胶装、骑马钉等,并要符合行业标准。
2)交付要求 常规征订(每年4月和10月)交货周期20-25天,新单证及临时征订:普通工艺类(如彩页、无流水号票据)交货周期9-12天,卡折类(如激活卡、压痕多P折页)交货周期12-15天,特殊工艺(如流水号票据、烫金凸起)15-18天,加急订单交货时间48小时;支持全国配送,配送上楼,同时提供物流跟踪服务,发货后,反馈物流公司名称及运单号。常规征订、新单证及临时征订单证工艺相同。
2.4.5 报价要求
1)报价包括纸张费、印刷费、物流费等,提供阶梯报价(按订单量调整单价)。
2)包含税费及附加费用说明。
2.4.6 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如24小时内处理)。
2)突发需求的快速响应机制。
2.4.7其它
单证印刷品年度供应商需进行供应商考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的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工商登记日期至投标报名日期,满 5年及以上。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投标人资格要求”。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其报名将被否决。5月19日12:******,并且邮件中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
5.3领取方式:邮件获取。
5.4申请招标文件应提供的资质
1)合法经营资质(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等)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原件)
3)近两年财务报告(2023年、2024年),如供应商未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应提供说明及加盖公章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5)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和ISO14001的证明
6)具备保密协议签署能力,确保客户信息安全的证明
7)具备保密协议签署能力,确保客户信息安全的证明
8)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将以上等材料发送至邮箱,经预审报名材料合格后,将以邮件方式回复标书模板至报名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即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1.1一正二副一电子版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F
6.2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开标。
6.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F
联系电话:******、0411-******
(8)、其他说明
8.1领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不得无故放弃参加本项目。若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请最迟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件)。
8.2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3日
单证年度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