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903-00004
二 、 项目名称:新邱区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邱区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州区中华路128-2号易创大厦19层
中标(成交)金额:6,923,088.76(元)
评审总得分:8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邱区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新邱区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C******人才服务)
服务范围:服务岗位分别有聘用教师、聘用保育员、聘用幼师、综合执法辅助人员、专职调解员、门岗、党务工作者、应急队工作人员等,共计217人。具体服务人数的增减以实际为准。
服务要求:六、具体要求:
1.由中标方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招聘所需岗位人员,并负责与所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2.负责员工的薪酬管理,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3.依法处理劳务仲裁和诉讼案件,避免发生劳务争议和诉讼案件,避免给采购单位造成不利社会影响。负责代办员工各种证件和相关手续,做到及时、准确、妥善,避免发生人事仲裁事件。
4.中标方负责所招人员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工作
5.根据实际需要,实行驻点办公。中标方应及时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到采购单位驻点办公,及时处理员工的各项事务,协助采购单位的相关工作。
6.供应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具体要求,对所派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用人岗位。
7.中标方保证所派人员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爱护财物,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8. 中标方应主动化解、解决可能存在的矛盾和纠纷,工作人员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等涉及责任和事故赔偿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工作时间内),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满足采购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服务期限总计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
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以验收结果为准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明达、马超、薛冬雨、党海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邱区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代理取费标准(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计取,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新市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阜新市新邱区海新路一段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145号网点3
联系方式:******转8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转8012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邱区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邱区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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