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沟按地势高低修筑于建筑物周围,雨水管网大部分为明渠,初期雨水污染物含量不高,因此,雨水可通过地表明渠汇集后直接排放至场外沟,不进行收集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 + 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养殖废水一并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表 1 一类区域排放限值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的较严值后,回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因此,预计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边水体的影响可以接受。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猪舍、储粪间、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恶臭气体,饲料粉尘,沼气发电燃烧废气,厨房油烟。 1)沼气发电尾气:沼气发电产生的尾气(SO?、NO?、颗粒物)经 1 根 15m 排气筒(DA001)排放,SO?、NO?、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T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储粪间恶臭气体:养殖过程中储粪间产生的恶臭气体(含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经密闭收集后,送入 1 套生物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尾气经 1 根 15m 排气筒(DA003)排放,H?S、NH?、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3)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含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经收集后,送入 1 套生物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尾气经 1 根 15m 排气筒(DA004)排放,H?S、NH?、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4)猪舍恶臭气体:养殖过程中猪舍产生的恶臭气体(含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经喷淋除臭剂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种植绿化树木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24)中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H?S、NH?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 2 和无组织排放厂界标准值二级要求。 5)饲料下料粉尘:饲料塔下料过程产生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的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 6)厨房油烟:食堂产生的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排放标准后,引至食堂楼顶天面排气筒(DA004)排放。 根据项目排放大气污染物特征,确定 SO?、NO?、PM??、TSP、氨气、硫化氢为影响预测因子,经预测,项目大气评价因子最大地面浓度无超标,表明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三)噪声 项目通过对设备进行室内安装、基础减震;对风机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在风机机壳与基础之间增加弹簧减震器,将风机单独布置在隔声间内,对风管做隔声包扎,在风机口安装消声器;采用低噪声设备,尽可能设置于车间内,并对墙体、门等做好隔声措施;对循环冷却塔进行柔性连接,加减震垫。通过降噪措施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 (四)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猪粪、沼渣、污水处理污泥、废包装袋、废脱硫剂、病死猪;猪粪、沼渣、污水处理污泥暂存于储粪间,定期委托有机肥公司回收处理;废包装袋、废脱硫剂暂存于一******有限公司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防疫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统一收集,用桶装后暂时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再交由具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餐厨垃圾及废油脂收集后,交由取得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权的收运处理单位回收处置。 |